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的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这项规定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为何要出收款码支付新规

  1.现在有许多中小型商户,例如一些夫妻店、小商店、士多店、小餐馆都是使用个人收款码,无需提交商户信息申请注册商家码等手续,顾客只需在柜台扫描二维码就能完成扫码支付,方便了商家,但从资金账面流向来看,这只能算作个人转账,而非营业收入,不利于国家监管交易信息,这就容易出现资金风险隐患。会出现偷税漏税、诈骗洗钱、非法跑分、转移赌资的问题。

  2.因此新规的出台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

明年起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作商家经营收款(商家收款码个人可不可以申请)

  二、收款码新政的影响

  1.新规中明确支出“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意思就是说市场上用于经营活动的第三方支付个人收款码必须升级为特约商户收款码

  2.新规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新规要修收单机构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配合收单机构完成商户入网,这有助于从源头防范外包机构挪用资金、大商户“二清”等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